咨询热线

18607526252

您所在的位置: 方诚智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方诚智 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电话号码:13380658864

手机号码:18607526252

邮箱地址:fangchengzhi@qq.com

执业证号:14413201710486708

执业律所: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214号

法律知识

什么是保证合同,惠州专业的合同起草律师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某种明确的相互权利义务,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为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目的则是促使债务人能够承担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增加第三者,签订的能够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协议。

担保合同跟保证合同的区别有: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自愿性、担保责任的不确定性,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相对独立性、无偿性、单务性、补充性;

2、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中的特殊担保方式之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责任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是对一般保证人的权利的保障。对于保证方式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合同担保方的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

二、合同担保方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保证人: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被保证人: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根据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的申请,甲方同意承担被担保人按期偿还乙方与被担保人签订的________号合同项下的货款(或货款本息)的保证责任,甲、乙双方特订立本保证合同。

第一条 甲方的资格

甲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法人,根据中国法律,具有独立承担保证责任的资格。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被担保人依照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全部合同项下的金额,包括主债的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负担。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将承担被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偿付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在乙方未就被担保人的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甲方有基于基础合同和保证合同产生抗辩的权利。

第四条 保证合同的期限

被合同的有效期限自被担保人与受益人签订的________号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担保人还清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或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止。

第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市容甲乙双方选择适用的________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送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