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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诚智 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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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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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合同基本原理,惠州专业的合同起草律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善良风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订立过程如下:

1、合同双方洽谈协商;

2、拟定合同文书。即合同双方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3、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确认。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法律效力”要求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将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保证合同效力的注意事项

1、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2、合同的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三、表见代理的合同效力

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依旧实施签订合同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就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本法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是为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并维护交易的安全,依诚实信用原则使怠于履行其注意义务的被代理人直接承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为代理行为而签订的合同的责任。表见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效力及于被代理人。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念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其内容就为合同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是由合同条款确定的。因此,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权利义务与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条款是相互联系的,都是合同的不同含义中的合同内容。

合同权利,是合同债权人一方依合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合同义务是合同关系中义务人一方所负担的义务。

合同权利和义务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不改变合同的内容的前提下将其全部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为合同当事人,受让人取代转让人而成为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的原因不同,可以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分为两类:基于当事人协议而发生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前者简称为约定的概括转让,后者简称为法定的概括转让。

二、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所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使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得到完全的实现。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这一原则要求:

(1)合同当事人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不能以其他标的代替。

(2)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他方可以要求继续实际履行。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合同履行的义务

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四、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保全的概念: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一、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仅就合同关系的内容所作的变更。

二、合同的变更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

3、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对合同内容进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三、合同变更协议书模板

合同履行变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客观情况变化,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对该合同进行变更,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由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对乙方名称变更予以理解和接受,对本次合同变更不发生影响。

2、原合同所有其他约定不变,甲、丙双方继续遵照执行。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3、乙方场地内的所有运营设备、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都归丙方所有,所有会员等相关事宜由丙方负责。合同一经签订之后,所有相关事宜都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转让的概念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不变更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合同权利义务或者债务人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五、合同转让的情形

合同转让的类型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债权人为基础的债权以及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信任关系而成立的债权。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债务的转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法律效力。

抗辩权随着债务的转移而转移至受让人。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限制条件同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条件。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只有经对方的同意,转让才有效力。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六、合同转让协议书模板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元整 )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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