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电话号码:13380658864
手机号码:18607526252
邮箱地址:fangchengzhi@qq.com
执业证号:14413201710486708
执业律所: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214号
人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可以报警。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失踪人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发生事故导致人员失踪,事故发生的当事人也可以立刻报警。
警察首先会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然后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笔录内容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1、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2、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3、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4、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5、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6、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7、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8、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9、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紧急情况
失踪人员有以下情况,公安机关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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