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电话号码:13380658864
手机号码:18607526252
邮箱地址:fangchengzhi@qq.com
执业证号:14413201710486708
执业律所: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214号
不立案的案件处理的情况如下:
1、如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而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则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议;
2、如属自诉案件或民事案件,可直接向具有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3、如属行政案件你可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投诉。
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如下: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立案条件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立案材料
刑事立案的材料如下:
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即原告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对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的案件,原告应提交被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证明材料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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