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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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13201710486708
执业律所: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214号
8岁儿童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刑责年龄,具体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等。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法律规定如下:
1、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3、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处理原则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的相关处理原则:
1、对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未成年犯,除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外的,一般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不应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年龄小,政治权利的不少内容本来就无权行使,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等。他们本身尚不是政治权利主体,对其剥夺政治权利无实际意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应当”的含义是法定指令性,“减轻”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从轻”是在法定刑以内轻判。同时应注意到对未成年人罪犯不能适用死刑,包括不能适用死缓。
3、未成年人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单位承担监护人的除外。对未成年人适用罚金或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根据罪责自负原则,一般应当由罪犯本人承担。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4、对未成年罪犯中的初犯、偶犯,如果罪行较轻,悔罪表现好,并有犯罪预备、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情形或属被胁迫、属从犯,或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一般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规定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具体规定如下: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不认定为犯罪;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不认定为犯罪;
4、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定为犯罪。
5、未成年人在年满14岁以前和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都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已满14岁不满16岁期间实施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将年满14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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