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毕业于广州大学法学院,同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法律服务十余年,现任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丰富一线办案经验。专注擅长刑事辩护、各类合同纠纷,同时妥善处理多... 详细>>
律师姓名:方诚智律师
电话号码:13380658864
手机号码:18607526252
邮箱地址:fangchengzhi@qq.com
执业证号:14413201710486708
执业律所:广东松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华侨城大道214号
1、民事判决书。
(1)民事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不包括最高法的一审判决),那就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或是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如果判决书被撤销的话,那就不会生效。
2、刑事判决书。
(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
(2)二审案件,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
生效效力
判决生效的效力如下:
强制性,判决一经生效,就判决内容立即执行;
稳定性,判决一经生效,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必须依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或撤销;
排他性,判决生效后,在未依法撤销情况下,法院不得就同一事实作出其他裁判,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事实或理由再行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行期限
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如下: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